中國質量新聞網訊(廣島) 2月28日,中國質量新聞網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悉,宇旭時裝(上海)有限公司又新增一條處罰信息,涉及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產品。
泳裝被檢出纖維含量不合格
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(滬市監閔處〔2022〕122022000028 號)顯示,宇旭時裝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宇旭時裝”)在 2021 年 4 月委托興城市三奇制衣有限公司生產了 20件“泳裝(批號 ECARB64E51)”,這其中包含型號 160/88 的 5 件,型號 165/92 的 10 件,型號 170/96 的 5 件,所有衣服標牌上的生產商為宇旭時裝。2021年5月5日,上述衣服交貨至宇旭時裝。2021年 7 月 7 日,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山西省纖維質量檢測中心對 EC 太原茂業新天地銷售的宇旭時裝生產的泳裝(批號 ECARB64E51)(型號規格:165/92)予以抽檢,結果顯示,上述產品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。
纖維含量即產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含量,是紡織產品內在質量的一項重要指標,反映產品的內在特征和價值取向,也是消費者選購產品最為關注的內容之一。纖維含量與明示值不符,不但不能正確指導消費,而且有欺騙消費者之嫌。
據悉,截至案發,宇旭時裝共銷售出去不合格泳裝(批號 ECARB64E51)(型號規格:165/92)2 件,違法所得 830 元。
《產品質量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,生產者生產產品,不得摻雜、摻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。
該處罰書指出,宇旭時裝生產不合格服裝的行為客觀存在,構成生產不合格服裝的違法行為。根據《產品質量法》第五十條的相關規定,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宇旭時裝處罰如下:沒收違法所得830 元;罰款1.992萬元。
因虛假宣傳等問題曾多次被處罰
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,宇旭時裝此前也出現過違法違規的問題。
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,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9月27日,宇旭時裝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7次,涉及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;生產、銷售產品中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;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,對商品質量、制作成分、性能、用途、生產者、有效期限、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。
天眼查數據顯示,宇旭時裝于2017年10月26日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,原因涉及2016年11月21日,該局執法人員在對宇旭時裝設在楊浦區淞滬路8號百聯又一城5樓的服裝銷售專柜進行檢查中,發現該店鋪存在涉嫌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。此外,截至目前,該公司卷入的法律糾紛近50起,涉及合同糾紛;競業限制糾紛;勞動合同糾紛;聯營合同糾紛等。
公開資料顯示,宇旭時裝成立于2003年,注冊資本720萬美元(實繳資本5373.5772萬人民幣),為宇旭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,經營范圍涉及服裝、服飾、箱包、床上用品、布藝飾品、窗簾、臺布、沙發套、文具、玩具等。